背景:被控销售假冒三星(S∧MSUNG)手机液晶总成,价值人民币147万余元;向兰金律师为被告人周某辩护
案由: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
审理法院: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
裁判日期:2016年4月8日
裁判结果: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最终宣告缓刑;被告人服判未上诉,判决后即被释放
背景:该案是广州市首宗外国人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,众多外籍人士旁听了庭审;该案社会影响极大,正义网、人民网等众多媒体对本案进行了跟踪报道。
案由:污染环境罪
审理法院: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
裁判日期:2015年6月5日
裁判结果:被告人服判未上诉,一审判决生效即被释放
案由:贪污罪
裁判日期:2015年3月2日
裁判结果:向兰金律师为被告人某某辩护,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将罪名改为私分国有资产罪并裁定终止审理,被告人无罪释放
审理法院:广州铁路运输法院
裁判日期:2015年9月24日
裁判结果:向兰金律师为被告人某某辩护;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,决定撤回起诉;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,某某无罪释放
案由:行贿罪
裁判日期:2015年1月27日
裁判结果:缓刑